2014年7月14日 星期一

致余若薇的一封信

致余若薇的一封信

前幾個禮拜,余若薇在某份報章提到讀法律,做律師的責任。大意如下,請各位律師想想當初為何讀法律,讀法律是為了正義,而不是為了賺取更多的錢,也不是為了賺取更多的錢而埋沒良心,而反對普選。

我真的不禁想問余若薇,甚麼是正義?余小姐心中的正義是那一種類型?何以認為中國或建制派追求的就不是正義?

正義自古以來,都有很多人在探討,尤是法理學及政治學。柏拉圖心中的正義是有一個哲君來統治,而民主對於他來說是一種不好的東西。又或是邊恥心中的正義是普遍人的最大幸福。又例如康德認為人權是普世價值。又或是羅爾斯,平等的正義。

民主政治在西洋政治思想史的兩千多年中,都只是一個貶義詞。到了近代的五百年,才慢慢轉化為褒義詞。

在此,我只想說明,正義有分了很多種,請不要把你心中的正義,強加在我的思維中。


在政治學中,討倫得全面,而簡單易明的,首當其衝是羅拔‧道爾的《論民主》(台灣:聯經出版社)。他簡明握要的說明,民主政治有很多種,多如繁星。民主有其好處,也有其壞處。好處不多說,這應該大部份人都知道,我只說壞處。

多數的暴力:即多數服從少數,但多數的理智及思維,就一定對?

普遍的能力:即當大個有遠見的領導人想大有作為,但普遍的民智卻跟不上,那政策是否因此而否決?

對未來長期的目標:即由於民主政治多由政黨政治領導,但因為執政黨有年期限制,多數都會提出或推出短視的政策執行,以期望人民的支持而連任。而忽略中、長期目標的制定。

在此,我不並不是想導出我的政治取態是如何,只是想說明正義與民主有多種類型。而民主有其好處,亦有其壞處。當我們在討論政改的時候,不要忘記有好處,自然亦有它本身的壞處。


讓我們從回理性的討論,而不是把民主的意義無限上綱或取得道德高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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