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8月8日 星期四

轉載自 Just say it Blog - 垃圾的政治 不便的真相

垃圾的政治 不便的真相

(信報7月31日評論版)

假設一幢大廈日久失修,火災了,消防隊趕到開水龍頭灌救。住在樓下的你,這時候會不會跑出來阻止,說:『不准灑水!否則我的名貴傢俬就沒了!失火是因為樓上的人抽煙,他們沒有防火意識,業主立案法團又沒有弄好防火裝置。先讓他們把這些問題都糾正了,你們再來吧!』

朋友,肯定你們沒人會提出這種違背常識的建議。可是類似想法在香港的政治與政策討論卻是非常風行,在我們的媒體當中大量複製,在公開論壇佔據了道德高地,在朋友間的私下對話,也成了隔岸觀火的談資。

由於本年度立法會期已過,七月中被中止的擴建堆填區撥款申請,最快要等十月後再提出,屆時政治局面大概只是在醜聞聲中繼續僵持,而將軍澳堆填區卻會在2015年爆滿,我們很快將要開垃圾車把港島南區的垃圾,送到沙頭角邊界的新界東北堆填區。

在這救火關頭,卻有一種流行意見認為:我們垃圾太多,是因為政府推動源頭減廢不力,支持回收再造力度不足;既然如此,你一日不搞好這兩件事,我就一日抵制你的堆填區、焚化爐!更不要說這會影響我的居住環境與樓價。

試問這種意見,不是跟上面救火的例子,一樣可笑嗎?然而,這種意見卻得到很多人支持:
一、地區勢力,包括新界鄉紳、民選區議員等;不論是採用堆填還是焚化,他們都會反對。地區人物,關注的自然是地區問題,立場簡單,可以理解。
二、立法會,本來應該是從全港角度考慮問題,原則上無人敢反對處理垃圾,卻也無人拿得出全面、具體而可行的方案。對於政府的方案,功能組別純粹從狹隘行業利益出發而反對,直選議員則看民情隨風擺柳,但因為通過政府方案只能是有辱無榮,所以不會為了長遠社會利益而干犯眾怒。

轉載自Just say it Blog - 如果我是黃錦星

如果我是黃錦星(7月23日《信報財經新聞》評論版)


 

如果我是黃錦星,實在無謂再拖拖拉拉,乾脆跟香港市民來個一清二楚。

環保局長既然是政治任命,便有政治責任。這個責任是什麼?香港的三個堆填區在兩至六年內就會填滿,而且源頭減廢不論如何成功,都不能完全取替堆填,更不是短期內能成事。一句話,香港不但需要堆填區,而且必須馬上開工。

由於擴建需時,因此絕對不可能再留待下任政府,否則今日的垃圾問題,將重蹈昔日房屋問題的覆轍。昔日政府停建居屋,今日劏房為禍;今日不擴建堆填區,兩年後垃圾為患。

作為政治人物,必須讓人民看清楚殘酷的現實、共同面對艱難的決定。即使蒙受一時罵名,也在所不惜。目前社會上的意見領袖,為了不得失市民,為了頭頂亮麗的道德光環,在眾多事情上,一味鼓吹不切實際的幻想,卻無法提出任何具體全面的解決方案。將來垃圾滿地、臭氣熏天的時候,難道香港要每天雇船把垃圾運到海外?可以想像,屆時這些反對堆填的政客、傳媒,又會第一時間跳出來,指責政府後知後覺;環保組織中的浪漫派、標榜另類生活的年輕人,又會指責我們向窮國傾倒垃圾了。